电话:+86 731 5557 1669
传真:+86 731 5839 2299
市场营销部
手机:+86 15292299506
邮箱:sales@huaxingm.com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金侨城27栋
最高法院事例:以案情杂乱为由延伸办案期限,作出处分决议却未经团体评论,违背法定程序——巩某诉阜阳经开区公安分局不予行政处分决议案
行政机关以案情杂乱为由延伸办案期限,其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应经负责人团体评论决议,但其对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未经负责人团体评论,违背法定程序。
原事例再审恳求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阜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别局,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390号,一致社会信誉代码67Q。
被恳求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巩某,女,1967年12月出世,回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再审恳求人因巩某与其不予行政处分决议一案,不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12行终214号行政判定,向本院提出再审恳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查看,现已查看完结。
再审恳求人向本院恳求再审称:1、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法》作出不予行政处分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团体评论并不违背法律规则,应当予以认同。2、应当区别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中“案情杂乱”与《行政处分法》中的“情节杂乱”景象。3、二审法院确定“情节杂乱”景象不该过于片面。为此,恳求依法再审本案。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则,查询完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查询的最完成果进行凋零查看,对情节杂乱或许严重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团体评论决议。本案中,阜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别局以“案情杂乱需进一步侦办”为由,延伸办案期限。阜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别局确定案情杂乱而挑选适用特别的程序,其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应经负责人团体评论决议,但其对作出的涉案行政处分决议未经负责人团体评论,违背法定程序,依法应予吊销。二审法院判定并无不当。
综上,恳求人的再审恳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则的景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说》榜首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裁决如下:
邮箱:service@huaxingm.com
电话:+86 13786225556